选择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在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学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可以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
1、毕业生跨统筹区参保,需办理转移接续,同时暂停原参保关系,避免重复参保。
2、各地参保政策略有不同,详情请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省本级:0591—12345转2转2
福州:0591—12345转2转1
厦门:0592—12345转医保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12345转1转2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龙岩:0597—12345转医保
三明:0598—12345转医保
南平:0599—12345转医保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来源:福建医疗保障
编辑:丁小燕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华中商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6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