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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海拔新闻    时间:2023-04-29 20:57:3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百货公司负责人周祖富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至2021年,周祖富安排百货公司出纳员用公款缴纳其个人通信费,违规报销私人油料费、住宿费共计22952元,多次组织职工公款吃喝,共计3093元。2022年11月,周祖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与生态环境审批室负责人纪明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纪明旷利用担任县水务局水资源岗主办科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于中秋、春节期间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000元,月饼1盒、高档香烟4条,折合2000元。2022年12月,纪明旷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法款项已收缴。

三、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二站站长李向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李向东在担任县财政国库支付局行政政法三站站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香烟2条、白酒2瓶,折合共计3000元。2023年2月,李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四、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邢书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中秋至2022年春节期间,邢书华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月饼2盒、高档香烟2条和洋酒2瓶,折合共计2600元。此外,邢书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邢书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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