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摇滚客
我没错音乐:扭曲机器-扭曲的机器
【资料图】
今日BGM,《我没错》,扭曲机器
大家好,我是马拉松。
最近,浮桥的事情一直挂在热搜上,从周末挂到了今天,群情激愤。
在这次的事件中,我鄙视那个涉嫌连高考都要冒用他人姓名报考的法官。
敬佩为村民们修桥的黄德义先生那一大家子人。
另外,我还感谢一位先生,一位在众人寒蝉若噤时敢于站出来说话的先生:
罗翔老师。
周末时,就浮桥一事罗翔老师在B站上发布了一个8分22秒的视频,完全在法律的框架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探讨。
也正是这个视频,将此案的讨论热度带到新高度,在此之后大媒体们纷纷跟进报道。
开篇,罗翔先简要回顾了案件经过:
2014年,黄德义焊接了13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固定浮桥。
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对黄德义进行罚款,并要求拆除浮桥。
之后黄得义按照规定将浮桥拆除。
本以为事态就此平息,没成想,2019年2月,黄德义又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当地公安刑事拘留。
此后,连同黄德义以及亲戚在内的18人也被采取刑事措施。
12月,当地法院作出判决,私建浮桥的这18人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到三个月拘役不等,适用缓刑。
然后,对于法院判决书中给黄德义等18人判定的“寻衅滋事罪”,罗翔表达了自己在司法层面的看法。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黄德义等人搭建浮桥收取过路费的违法所得总计52950块,其行为属于“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持续,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
罗翔详细解释了“寻衅滋事罪”,认为黄德义等人的行为根本不构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
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方式: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有公共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
然而据媒体的报道:黄德义自述搭建浮桥成本是13万,收钱只是想收回成本,也从来没有想过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于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
李某某、村干部和多位对岸村民也证明了上述说法。
因此,罗翔根据官方媒体报道反推合理的司法结论:
“如果证言属实,那么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
黑色幽默的是,民众自有民众处理问题的方式。
这违法所得5万多元中,被黄德义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计2万元。
这笔钱被法院退给李某某之后,李某某自己又拿还给了黄德义,认为浮桥确实为他的生活带来了方便。
回顾完媒体的报道,对于常常惹人争议的“寻衅滋事罪”,罗翔继续普法。
2013年,为了避免寻衅滋事罪成为无所不包的口袋罪,最高司法机关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在主观和客观两方面限制寻衅滋事罪的适用。
主观方面指的是动机,无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
客观方面指的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它必须要破坏社会秩序;
罗翔根据最高司法机关出台的司法解释为此案下定义:
“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期待,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反而有利,那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不是犯罪。”
解释完刑法,他又补充解释了行政法《水法》的相关规定,其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没有刑事责任。
聊完法律,罗翔在《农民日报》的报道中了解到事态的最新进展:
浮桥被拆除之后,群众的出行难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从2018年浮桥拆除到媒体报道之时,当地还没有作出修建桥梁的规划,村民去河对岸种地运货要多绕路70公里,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变成了3个多小时。
关于案件本身,一审判决生效后,黄德义提起了申诉,但被法院驳回。
今年6月,黄德义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诉,该案得以重新立案调查。
在普法视频的最后,罗翔援引了《太上感应篇汇编(白话解)》中的一句话:
“修桥铺路,乃是大善之举。”
并且对于法律同行,给出了自己的忠告,提醒其不要滥用手中的刑罚:
“宽刑省狱,囹圄(监狱的意思)空虚,应成为每个法律人的内心自觉。”
在这个8分22秒的视频中,我看到的是一个有血有肉,不卑却也不亢的法学教授。
他从自己的专业领域出发,鞭辟入里地用大白话向所有观众普法,不妄言,但也不畏言,有敬畏之心的同时不失勇敢之心。
先生,乃大义之人。
说来大家并不陌生,罗翔是靠在疫情期间“法外狂徒张三”的一系列普法视频意外走红。
可喜的是,他没有被名利冲昏了头脑;
可悲的是,他被微博网友们网暴到关闭了微博。
周六发布在《罗翔说刑法》的公众号文章《私造浮桥,有罪吗?》一文中,也仅仅放出来一条评论:
本案参考:洮南市人民法院(2019)吉0881刑初170号判决书。
如图所示,即使这篇专栏文章已经首发于澎湃新闻,依旧在文章发出一天后被修改,可见其谨慎。
面对自己巨大的社会影响力,罗翔对自己每一个字的表达都进行了仔细推敲。
作为一位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我甚至没见过“公知”罗翔在网络上跟人吵嘴。
只查到一个他从法理上拆解网络暴力的普法视频。
2020年初,罗翔曾详细在自己的普法频道汇中论述“网络喷子与键盘侠”的问题。
依旧是从法律的维度出发,教导各位如何应对网络暴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法维权,对于诽谤和侮辱,可以援引《治安管理发出法》、《侮辱罪和诽谤罪》;对于人肉搜索,可以援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律层面聊完,罗翔更强调法律的一体两面,道德:
要时常警惕自己内心的幽暗,每个人戴上网络“匿名性”的面具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加害者而非受害者。
他说,永远都不要忘记尊重他人,因为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罗翔最难得的,也是他每个视频都在做的,就是在法律层面聊案卷,再从道德出发聊人生。
法律案卷错综复杂,每每他都能拆解出不同的门道,深入而浅出,能给到每一位观众详尽的法律知识;
而更宝贵的,是他在每个视频中反复提及的那几个最简单的词汇:
勇敢、正义、谦逊、良善。
这是最简单的词汇,却也是最难修炼的品质。
他也做不到,他也承认自己做不到,画不出那一个完美的圆。
所以他反复地说,不厌其烦地说,以此提醒我们,以此提醒他自己: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
要勇敢、正义、谦逊、良善。
做到了这点,就判不出浮桥那样的案子。
如今,走红了的罗翔依旧重复着他走红之前的生活,也是他最乐此不疲的生活:
读书、写书、教书。
在大学课堂上,在网络世界里。
微博已经销声匿迹,但在B站上,罗翔依旧活跃地分享着他汲取的知识。
他带观众们读苏格拉底、读柏拉图、读亚里士多德、读莎士比亚、读卡夫卡、读陀思妥耶夫斯基…
他说,读书,是为了对抗自己冰冷、傲慢、自恋、自怜的内心。
由此我得以窥见他谦卑的原因,因为他常与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灵魂对话。
而这一点,我们也可以轻易做到,只要我们放下一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成功学执念。
由此我也得以窥见他勇敢的原因。
因为他读孔子,孔子所言:
“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
发愤忘食,指的是感到愤怒而失去胃口,指的是“对于邪恶不感到冷漠,对于邪恶感到愤怒”。
对于唐山打人事件,他毫不掩饰自己激烈的情绪,在视频简介中写到:
“相信很多同学都这件事十分生气,甚至气到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让我们一起持续关注该事件的发展。”
对于邪恶和不公,他说自己会永远保持愤怒。
对于冤屈26年的张玉环案,他在讲本案件过程时声音低沉,语速缓慢,陈述法律时满是激昂,讲述现实时是无比沉痛。
更大的勇敢,是罗翔在“上海名媛事件”中对自己的反思。
他说,知识分子对于知识的炫耀,富商对于财富的炫耀,和上海名媛们拼团开五星级酒店拍照片是出于同一个心理,都是虚荣。
虚荣,不分谁比谁更高级。
公共知识分子,我想罗翔老师配得上这样的称号。
因为在他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人情味。
说人话,做人事,日拱一卒,为天下苍生鸣不平。
隔着遥远的屏幕,我大概无法从他身上学习到多么丰厚的法律知识,但我学到了两个字:
良心。
人生说复杂也复杂,处理不完的事情,每天都有新的问题;
说简单也简单,有“良心”这两个字就够了,说话、做事,凭良心。
人活一辈子,不求功成名就,但求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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